網頁標題: 堅持三大軸線 打造文化港都 陳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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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菊(1950年6月10日-),出生於台灣宜蘭縣三星鄉,民主進步黨籍,美麗島事件主要人物。曾任國大代表、台北市社會局局長、高雄市社會局局長,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現為尋求連任的高雄市市長。(為除前代理市長葉菊蘭外,台灣首位女性直轄市市長)

陳菊在黨外時期即投身民主運動,成為當時少數參政的女性。民主進步黨成立之後,每逢重大選舉,陳菊必然是擔任選舉造勢晚會的主持人,這也是除了行政院勞委會主委以外,大眾對她的最主要印象。

1969年從世界新聞專科學校畢業後,擔任省議員郭雨新秘書。她在1979年時,擔任美麗島雜誌社編輯委員與高雄市服務處副主任,並因1979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紀念活動所衍生的美麗島事件,而12月13日在美麗島雜誌社第二編輯部被逮捕。1980年3月18日,為期9天的美麗島軍法大審展開。最後陳菊由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以叛亂罪起訴,與呂秀蓮皆判處12年有期徒刑,服刑6年兩個月後,至1986年出獄。    

1994年至1998年,陳菊成為陳水扁擔任臺北市長時的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局長,1998年又轉任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局長直到2000年。同年5月20日,陳菊進入行政院唐飛內閣,擔任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歷經張俊雄、游錫?、謝長廷三任院長,至2005年9月15日卸任,是陳水扁任總統期間,任職時間僅次於張富美的女性內閣部會首長。

2006年,陳菊獲得民進黨提名參選高雄市市長,於該年12月9日,以1,114票險勝中國國民黨提名的市長候選人黃俊英而當選,12月25日就任。

在投票日前一天,發生「走路工事件」,內容是關於陳菊陣營發現一名為古鋅酩的樁腳在黃俊英支持者的遊覽車上發錢。由於黃俊英陣營認為事件造成選舉不公而發起訴訟。2007年6月16日,台灣高雄地方法院宣判陳菊當選無效,惟本件的受命法官就此判決亦撰寫不同意見書。之後陳菊陣營提出上訴。

2009年5月21日,陳菊在黨內獨派人士反對聲浪中,仍以台灣高雄市長身份訪問中國大陸[1],並會見北京市市長郭金龍、中國奧委會主席劉鵬、上海市市長韓正[2][3]。行銷將於高雄舉辦的世界運動會。

高雄市在2009年承辦「高雄世運」,安排總統馬英九宣布開幕式。陳菊並利用閉幕式的機會,發表演說。

競選政見:                                         
五大發展策略:
「生態、經濟、宜居、創意、國際」大高雄發展策略;

三大競爭力產業軸線
一、「文創經貿特區」:
開發高雄港舊港區,
11-15號碼頭:SONY進駐的駁二藝術特區、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
14號碼頭:遊艇碼頭
19-20號碼頭:高雄港國際旅運中心
22號碼頭:60期重劃區及海邊路銜接三多路旅運中心聯外道路系統開闢、及國際會展中心

這些重大港灣建設可望在未來3年內陸續完成,再透過水岸輕軌的交通建設,構成高雄文創經貿特區。在1-10號碼頭與16-17號碼頭,更計畫打造一座國際級的片場和影城,發展成為國際影視基地,

二、「創新科技走廊」:路竹與岡山延伸到橋頭新市鎮

三、「自由貿易運籌中心」:沿國道七號到仁大工業區


打造文化港都 發展在第文化:
具體策略:客家事務預算倍增 落實客家文化保留與傳承
  客家事務委員會的預算編列,由2010年的5000萬逐年寬列至2015年達1億元,並提出「閩客共治」、「客語教學」、「活絡產業」、「發展觀光」及「推廣節慶」等五大主張,要落實客家文化傳承及促進多元族群發展。

  重用客家優秀人才,落實閩客共治,共同為大高雄未來發展打拼。

  加強客語、產業和文化的深化發展,包括:全面推動客語復甦計畫,只要有一人選修即開課;建構公共行銷通路,協助行銷藍衫、紙傘等客家特色產品;進行客庄總體營造,保留原鄉客庄聚落,帶動客家特色美食、文化觀光發展;以及擴大辦理「新丁祈福」、「黃蝶祭」、「夜合客家文化藝術季」、「義民節」等等在地化的客家節慶活動,讓更多人可以走入客家,認識客家、瞭解客家。

  除了客委會預算要加倍編列之外,同時也會落實客家基本法,加強美濃、杉林和六龜等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域的軟硬體建設,打造大高雄成為一個多元文化並存繁榮的宜居城市。


【陳菊小檔案】
出生 1950年6月10日 (1950-06-10)(60歲)
中華民國臺灣省宜蘭縣三星鄉
政黨 民主進步黨
學歷
世界新聞專科學校圖書資訊科畢業(1968年)
世界新聞傳播學院社會發展所肄業
國立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研究所碩士(2000年)

經歷
郭雨新省議員秘書(1969年-1979年)
高雄美麗島事件受難者
東亞人權協會理事(1979年)
臺灣關懷中心代理主任(1986年)
民主進步黨中央評議委員(1986年-1991年)
台灣人權促進會主任(1986年-1991年)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1990年-1992年)
第二屆國大代表(1991年-1993年)
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1992年-1994年)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局長(1994年-1998年)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局長(1998年-2000年)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2000年5月20日 – 2005年9月19日)
長榮大學衝突研究中心研究員兼客座副教授
高雄市市長(2006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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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張貼者:胖胖〔張貼時間:民國99年11月15日(星期一)22點43分〕 | 寫信給胖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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