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7/20 04:11 〔記者吳岳修/台北報導〕年近六旬的葉姓婦人,罹患嚴重糖尿病導致眼睛半盲,唯一的女兒又棄之不顧,也因為有這個女兒,導致老婦不符社會救助資格,沒錢吃飯看病,為了活命,只得拖著病體在北市萬華站壁拉客,賺取每次300元的活命錢,面對警員訊問,她嘆口氣說:「淪落到這樣,我也不願意!」 每次才賺300 被罰1000 台北市萬華地區流鶯多,警方抓不勝抓,上週某日,萬華分局逮獲年近六旬的葉姓婦人,涉嫌拉客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這張陌生面孔讓承辦員警開口問:「妳是新來的?以前沒見過。」葉婦茫然地點點頭,用小到快看不見的半瞇眼睛,左右環顧想看看是誰跟她說話,葉婦拿出視障手冊說:「我一隻眼睛瞎了,另一隻視力也不好。」 得糖尿病 女兒也不要她 「淪落到這樣,我也不願意!」葉婦嘆了一口氣,「你看看我,我年紀大了,行動不方便,還有嚴重糖尿病跟高血壓,眼睛不好就是因為糖尿病害的,一個半瞎的老人,還能找什麼工作賺錢養自己呢?」 難道沒有親人照顧?葉婦說︰「丈夫過世很久了,唯一的女兒好幾年前就不知跑到哪裡去了,從不來看我,我都是一個人生活。我女兒幾歲?我也記不起來了,好像20多吧,她長什麼樣子?我也想不起來!」葉婦無奈的說,「就是這個不見了卻又存在的女兒,害我無法向社會局申請低收入戶補助。」 根據警方移送資料,葉婦一次站壁的代價只有微薄的300元,上次接客也是70多歲的男客,「我老了,條件又差,有300元就不錯了,可以讓我去看醫生跟吃飯了。」 承辦員警嘆了一口氣,依簡易庭的裁定對葉婦裁罰1000元,「阿嬤,這種錢歹賺,下次不要這樣了。」葉婦搖搖頭,摸摸皮包裡的幾百元現鈔,她說「等一下我就要去榮總掛號」,拿起雨傘當枴杖,步履蹣跚走出了警局。 回 · 有愛無愛 視障報導 這一篇文章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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