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串比對才是錯字精靈主要的工作程序,
我們之所以會覺得錯字精靈不好用,
概因多數人寫文章總愛把好幾個句子寫在一行,
精靈程序會把你寫的這行與它鎖丟出的內容相比,
比對出來的內容假如不一樣系統就認定是我們打的這行有錯字,
那樣就無法過關了。
其實這有時很冤枉,
因為如果寫錯字的是金零本身,
反而我們寫正確的內容無法過關,
否則你就得跟它寫的錯德一模依樣才能過得去。
此外,
好幾個句子寫在一行會增加錯字訂正的困難,
因為妳寫的內容要跟精靈寫的內容比對無誤才可以,
如此就會增加你文字編輯的困難程度。
「名之我寫的這行有錯字要改,
可是就是找不到錯字再哪理?」
一行內容實在太常,
句子實在很多,
除了你要有耐性一個一個找,
再不就是請明眼人幫忙看錯字在哪,
否則說真的,
好幾個句子寫在一行要透過錯字精靈訂正真的好麻煩。
我也知道一行寫一句話錯字定起來比較容易,
前面說過,
只要所寫的內容與精靈的內容一模一樣就能過關了,
那麼,
一次只比對一哥句子,
當然就容易多了,
只要確實能掌握自己打字的特性,
知道寫的這句話哪裡可能是錯字,
找出那個錯字就非常容易,
就算需要一行內容一各自一各自找才知錯字在哪,
但由於只有一個句子,
找起來也比較容易。
雖說如此,
當文私權永突然振筆及書的時候,
全心權益只專注在指尖敲打鍵盤的動作上,
大腦運行的只是那流暢的思緒幻化而出的文字信息,
大家都也知道靈感稍縱即逝,
時光來去匆匆,
當然就要趕緊一直寫一直打一直敲鍵盤,
好把想要寫的東西在最短時間一骨腦兒飆出。
我通常在快速敲擊鍵盤的時候是毫無顧忌的,
老師交的每寫完一個詞彙按回車鍵錯字才比較少出現的那種定律早隨著指尖懺動拋珠於九霄雲外了,
哪能想到幾時該換行啦、選自啦什麼的啦!
通通都交由電腦自己處理,
如此一來當然打出來的就很多都是錯字,
因為電腦畢竟不是人腦,
我丟進去給它的注音符號,
它也只能隨意地從辭庫中挑個它所認定的所謂的相對應正確的字丟到螢幕上。
我看不到電腦屏幕,
又怎知電腦丟啥字給我?
是對的、是錯的,
都要等事後在來檢查,
或者請明眼人幫我看看,
如此而已。
當我鎮比及書敲進去的文字內容透過錯字精靈訂正,
那就非常非常麻煩,
而這也是我們現在要把錯字精靈程序修改的原因。
同樣的工作程序,
錯字精靈必須判斷這一行有哪些句子,
然後把這些句子拆開呈現在電腦屏幕,
每次只比對一句話,
我寫的內容必須跟精靈的內容比對無誤,
那樣我寫的才是正確的文字內容,
才可過關。
比方說精靈的文字內容是:
「我這裡有個逗點,」,
而我打的內容則是:
「我這裡有個鬥號,」,
用劇本程序的表達方式簡略如下:
var jl = "我這裡有個逗點"; // 精靈內容
var me = "我這裡有個鬥號"; // 我輸入的內容
// 如果兩個字串比對無誤才算我寫的字正確
if(jl == me) alert ("恭喜你答對了");
else alert("還有錯字尚未訂正");
不知這樣的寫法是否可行,
下篇文章試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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