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標題: 盲人棒球規則介紹 下 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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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分為以下項目來介紹
規則 球隊 觀察員與壘柱操作員 設備 得分
打擊 出局與防守 投球 裁判的責任 注意事項 等

A.規則
•盲棒運動需於平坦的草皮地面進行【似足球場地】。

•使用的球棒與本壘板皆和一般壘(棒)球規則相同。

•盲棒只有一、三壘,而沒有二壘,壘包是採用12Ocm高的圓柱形,並且會發出聲音。

•採用的球是會發出『嗶...嗶...嗶』聲響的16吋圓周壘球。

•所有上場的選手(除擔任投手、捕手與觀測員外)都必須以眼罩將眼睛矇起來。

•上場防守的一方共有六名防守隊員與一至二名觀測員。

•攻擊的一方由同隊的明眼隊員擔任投手與捕手,打擊者以四好球、一壞球計,三出局交替攻守,一場比賽八六局判定勝負。

•當打擊者擊出球時,控壘員即開啟一或三壘聲響(隨意開啟),打擊者須跑向聲響的一或三壘。

•當球被擊出時,觀測員必須適時喊出防禦方的區域號碼。

•上壘:
當打擊者踏上任一指定的壘包之前,防禦一方的球員在其負責的防守區域還未截住球時,即判定打者安全上壘(即得1分計)。

•出局:
當打擊者未上得壘包之前,而防守的球員已在其責任區域內截住來球時,即判定打擊者出局。

•一場比賽為6局。客隊先攻。如果再六局上半結束時主隊領先,六局下半主隊不需打擊。

•如果六局結束時兩隊平手,比賽將延長至比賽分出勝負之延長局結束。

•如果下雨或發生其他不利比賽狀況時,裁判可在四局結束後宣佈比賽結束,如果主隊領先時,三局半即可宣佈比賽結束,判定勝隊。

•12分規則:
如果一隊領先I2分以上,在那一局結束後,裁判將通知兩隊I2分規則生效。落後球隊將一直打擊直到將比分追平或領先,但他們在那局必須完成打擊或他們使用完出局數使得比賽結束。領先隊伍在12分規則開始後,必須防守直到對手將比分追平或領先。但他們尚未使用的打擊數不會損失。裁判或記錄員會記上他們剩下的出局數,以便讓他們在需要時使用。注意:12分規則在半局進行中是不會被宣佈開始的。12分規則只能在一整局結束後才會被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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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球隊
•每支球隊選擇自己的正式隊名。

•每隊必須有一人當隊長。

•一隊在界線內必須有六名球員防守,距離至少要離本壘板4O呎。每隊可自行決定防守球員的位置。如果在比賽期間一球隊不能湊足6名防守球員,他們可以5名球員出賽。但少掉的這名球員仍必須列在打擊名單中,當輪到這名球員打擊時則自動出局。

•比賽時所有球員(除投手、捕手、觀察員外)都必須戴眼罩。而隊伍所使用之眼罩須經大會檢驗認可。

•每隊可有兩名視力正常之球員列在正式比賽球員名單上。但只有在沒有其他視障球員可以出賽時,他們才可以矇著眼睛出賽。

•每隊在攻擊時必須有自己的投手與捕手,而在防守時則應有自己的觀察員。

•如果一隊不能有上述之明眼人之協助時,此隊將被宣佈棄權。

•球員之替換可無限制行之;但一旦一名球員替換另一名時,他必須待滿一整局或六人出局。被替換的球員必須在一整局或六人出局後,才能再進場比賽。

•當12分規則生效後,替換球員只有在三人出局後才能進場比賽。

•當進入準備出場圈時,球員必須戴上眼罩,直到他的打擊因得分或出局而結束。

•所有球員必須強制將眼罩戴上,掩蓋住鼻樑以及鼻子邊緣,以確保沒人在比賽時利用視力。但如果球員為作弊而調整或改造眼罩時,裁判會給違反者口頭警告,請他立即停止此行為。兩隊之教練與隊長將被告知此一違規事項。如果任何球員再一次被發現改造眼罩時,此球員將被逐出比賽。比賽裁判應將此逐出事件作成書面報告呈給比賽委員會,以便採取進一步行動。

•懲戒會議:每隊辯方不能超過四人,指控不能超過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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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觀察員與壘柱操作員
•至少一人但不超過兩人協助防守隊伍。他們協助防守隊伍在球被擊出前到達守備位置。他們可告知防守球員,打者是左手打擊或右手打擊、是男或是女,以及一切他們認為防守球員應該知道的資訊。觀察員只能以1至6的數字告訴球員防守球。如果裁判察覺到觀察員與球員間有其他資訊的交換:如界外或界內、左邊或右邊、或叫出第二個數字及任何身體上的協助時,裁判將判給進攻隊一分。但防守球員之間可發聲互相協助。

•如果擊出之球有可能傷害防守球員時,觀察員可高喊警告,此球員不會被罰。

•如果防守球員間快撞在一起時,觀察員可說「小心」,而不會被罰。

•壘包操作員有義務警告防守球員與跑者,以防他們相撞。

•觀察員可將飛向防守球員之強勁飛球打下。此時攻擊隊可得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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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設備
•下列為標準壘柱設備:

  壘柱需位於一、三壘線,分別距本壘版與界外區1OO呎及1O呎。
  高度:最低48吋,最高54吋。
  直徑:8吋 ±1吋
  形狀:由上至下一樣
  重量:最重5磅
  材質:第一選擇為乙烯樹脂,第二選擇為帆布。
  發生裝置住置:離第36吋 ±2吋之中心。
  聲音頻率:可變音調
  聲音大小:中等(可調整)
  防風裝置:磁鐵、粘扣帶或其它NBBA可接受裝置。

•任何不超過36吋與38盎司的標準壘球都可使用。

•球員不得穿釘鞋。可選擇使用其他安全設備。(如護膝、護肘、面罩等)

•USABA與Sioux Falls為標準眼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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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得分
•當球被擊出後,至少要移動4O呎,而且仍在100呎界外線內,打者必須在球被接到前抵達發出聲音之壘柱才能得一分。

•40呎線以及界外線必須畫清楚,以便裁判、教練與觀察員辨認。

•跑者身體任何部分接觸壘柱即可算抵達壘柱。

•壘柱啟動後就不能以口頭協助跑者。如果進攻隊員或志工以口頭協助跑者時,跑者自動出局。跑者如獨自跑向發生壘柱時,跑錯了也可更改路線。

•設備故障:

A.球:球在被擊後以及被接到前停止以正常方式發出嗶嗶聲時會被認為故障。
B.壘:壘柱太慢啟動或擴音器未向本壘板,或在此球終止前就停止發音即被視為故障。設備故障時,除非受此影響支隊伍成功完成動作,(即在跑者到達前就到球或在球被接到前就跑上壘)裁判必須判定重來。

•如果防守球員與打者相撞時,裁判有權判決安全上壘或出局。在正常情況下,如果碰撞發生在界外區時,打者將被判定得分。如果在界內碰撞時,跑者會被判出局。

•「重來」為打者重新打擊,沒有好壞球數。

•當球被擊出又被投手彈回時,此球應不算。球數回到原先之球數。如果裁判判定投手故意妨礙打擊出去之球,打者會被判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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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打擊
•打者四好球才會出局。界外球算好球,但第四個好球必須完全未打到球。

•打者可不揮擊一個球。其他不揮擊之球會被判好球。

•打者打擊時必須距本壘板前緣至少一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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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出局與防守
•每隊每次打擊時有三出局機會。

•出局為四振出局或防守球員在跑者抵達壘柱前就接到球。防守球員必須將球拿在手中而且球完全離地,裁判才會判跑者出局。

•當球被防守球員接住同時,跑者抵達壘柱,裁判應判跑者出局。

•球不一定要由觀察者叫出之防守員接到。所有球員都可以在能力之內嘗試接球。

•如果防守球員接到飛球,進攻隊伍自動成為三出局,開始守備。

•如果被擊球在空中飛行超過180呎,而跑者成功跑對壘時,此打擊得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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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投球
•投球線必須在本壘板前20呎處。投手投出球時必須有一腳踏在投球線上。

•投手應給打者兩次口頭警示。第一次為「準備」,必須清楚讓防守對聽到。第二次為球投出去同時要說「投球」,這次也必須讓防守隊清楚聽到。

•在兩次警告後,不遵守上述投球步驟,就算擊中球也會被裁判判好球。

•投手必須在裁判做出開始信號後30秒內投出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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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裁判的責任
•關於出局與得分,裁判要做最後裁決。他必須記住好壞球數,對正式記錄負責。

•裁判在場中之位置由其選擇。他可依實際需要移動位置。

•裁判對比賽或球員行為之決定為最終判決。

•裁判可將不守規則之球員及觀察員逐出場外。

•當有三位裁判時,裁判順序為:

a.當跑者抵達壘時,壘審會叫「那裡」。
b.當防守員接到球時,另一壘審會叫「接到」。
c.主審會做出出局或得分的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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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盲人棒球場畫線為盲人棒球場畫線時應注意幾點重要事項】
•如果可能的話,最好用油漆畫線。油漆比粉筆或石灰持久,而且不會塵土飛揚。

•一定要盡四十呎界外線、壘線、壘柱位置、全壘打線、投手區,以及本壘區。

•投手區距本壘前端20呎。

•先設本壘板然後沿本壘板兩邊90度角畫出180呎的壘線,直到全壘打線。

•在壘線100呎處向旁邊延伸10呎處畫一X記號,此處為壘柱放置處。

•40呎界外線為本壘板後,以及兩條壘線間之一弧線。

•全壘打線距本壘板後180呎,為介於兩條壘線之一弧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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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19  電話:02-2361-6663  傳真:02-2375-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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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張貼者:胖胖〔張貼時間:民國98年12月25日(星期五)12點05分〕 | 寫信給胖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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