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標題: 『測試文章保留程式』留言版,共有5則留言


  

〔版子#1〕天四阿郎,民國98年10月17日(星期六)10點21分

可不可以向大泡那樣讓人家放一些可以與朋友分享的檔案?謝謝!

  

〔版子#2〕笑笑鴿,民國98年10月17日(星期六)10點37分

理論上來說應該可以,只是我們還需要考慮到該讓哪些人有這個全線做這些事情?例如誰可以上船檔案?誰可以下在這些檔案?更重要者上船的檔案是否具有版權問題?該由誰負責任呢?

  

〔版子#3〕斯里蘭卡,民國98年10月17日(星期六)11點04分

我的想法,檔案上傳的版權問題應該要讓擁有部落格的格格主來自行負責,部落格可以讓部落格主自己定義一個資料夾空間放這些檔案,由他們自己管理與負責。此外因為有些部落格的管理者還是小朋友,因此我也建議讓部分的格主才能擁有權限可以上傳檔案。請多只較!

  

〔版子#4〕鴿子,民國98年10月17日(星期六)15點25分

嗯!的確是個好主義!可以說的更具體一點嗎?謝謝!

  

〔版子#5〕打不死的蟑螂,民國98年10月17日(星期六)17點54分

請問硬碟空間可以容納我們放多少檔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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