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標題: 『抗議』留言版,共有4則留言


  

〔版子#1〕園丁,民國98年7月19日(星期天)10點22分

名子已經幫你改好了,不過之前的文章名子就無法改,日後擬寫的文章名子應該就是你的新名稱。
此外,擬的部落格文章發表 #156 篇,累積瀏覽指數 #11303 人次。
應該沒有錯,由於本戰最近開始使用新的燈入程式,
當我們發現就的用戶發表醫篇新的文章之後,新的燈入程式就會開始在你的部落格執行,
因此當你進入自己的部落格,或者其他用戶到你的部落格,便會顯示擬部落格的瀏覽人數的紀錄,以及擬一共完成多少篇文章。
最後強調,此程式的完成要感謝園丁八號。本戰的所有程式由不同的園丁共同打造,郭老師只是本戰管理者其中一位唷!

  

〔版子#2〕小淘氣鬼愛作怪,民國98年7月19日(星期天)12點36分

我覺得把抗議這兩個字改城「我有事情想拜託」,這樣子講比較客氣一點因為我覺得我們又不是要上街遊行就不要用抗議這兩個字對不對阿!

  

〔版子#3〕樂迷,民國98年7月19日(星期天)18點03分

有道理喔,沒差啦,小朋友嘛!

  

〔版子#4〕小喜相逢,民國98年7月21日(星期二)14點45分

其實這也沒什麼啦,現在的人都這樣啊!我跟我老媽也常會為了一些小事情來抗議呢!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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