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麻瓜先生(小姐)放心,不會發生任何事的:)
因為他們沒有理由,縱使迫不得已亦不會!
首先,是戈迪。他是格蘭芬多的最高領導者,也是薩爾最重要之人,他和薩爾的過去我會交代,故於公於私他都沒有理由背叛薩爾,家族的孩子都喜歡這小白蛇,戈迪縱有在強的本領也不會愚蠢地和自己的家人鬧翻,畢竟,若不是家族的包容諒解,他又怎能和薩爾一同生活而不招致逃亡在外不得歸族的慘況?
於私,薩爾是他最危險的逆鱗,他見過薩爾的失控(讀者們下章也能見識到)所以他不會真拿自己的性命賭下,他很清楚,自己不可能勝過那樣狀態的薩爾,除了為小命著想,便是永恆的疼惜,故戈迪若真必須那麼做,那麼,他會自行了結,也許幼稚,但他寧可犧牲,也不願手刃薩爾的是自己,當然,死前,親愛的族長會將傷害薩爾的因素一一清除,不留任何幼苗。
其次,是薩爾。同上,他與戈迪的過去我會再做交代。薩爾是個重情的孩子,他面冷卻心軟,若各位仔細觀察,應能發現薩爾總讓著戈迪,那並非毫無主見,並非縱容。格蘭芬多城堡是薩爾的唯一歸所,戈迪更是深至靈魂的憑依,他失去過一切,所以不論如何他不會背棄與戈迪的相守,他願用自己一生換取戈迪一世的自由與笑容。
至於另二個孩子,一個是戈迪手下最善戰的騎士,一個是代表家族傳信的信使,再怎麼樣他們亦不會背叛彼此,於公,對他們沒有任何利益可取,於私,冷情的特列寧根本不懂,崇尚剛正的奧多更不可能違背自己的原則。
所以,這麼多廢話,其實只是想說,9樓的看倌,可能得讓您失望了,因為我不會那麼寫,縱使您或許認為不可能,但請相信我,我要真寫了,除了與我的原則背了論,就是愧對了我筆下這四個孩子,我不會亦不該那麼做。
兩個受是部會有結果的
13樓的看倌,若您指的是那方面,那恕我冒犯,請您尊重!他們是否有結果不在於您的說辭,還有,戈迪和薩爾的關係可不是這樣隨意就能評斷,請您斟酌用字,還有,尊重!我想您知這兩字該怎麼寫。
正如作者以前說過的,一百個人就會有一百種看法。
要寫小說,就學會對這些看法淡然處之吧。
另外,奉勸十三樓,如果要人家看得懂你的意見,就要使用正確的國字。看您的留言,我還真懷疑您知不知道「尊重」這兩個字怎麼寫哩!
巫婆:我明白您的意思,我很抱歉,不該這樣就動了氣,但我實在受夠了。我會聽您的話,盡量對他們的戈迪和薩爾淡然看待,在此我獻上真心地歉意。
其實我也覺得你不用受夠了也不用器,
因為妳也是借用人家的名字寫的對嗎?
我想就算妳寫得再好,
那些哈力迷們他們會怎樣想呢?
記得上回我也問妳說如果我把郭竟跟洋過的性格到過來寫,
或者把裡頭角色錯至,
妳告訴我說會覺得蠻奇怪的。
其實這也沒啥對錯問題,
我好像在哪聽過有個作家說過類似的話語:
小說寫好了就再也部屬於我,
或者作品寫完也代表作家以死,
類似這樣吧!我望了,
反正你就當那些以不再屬於你,
甚至妳也能自己去挑出他們的毛病以為自娛。
正如父母親把孩子教育成人,
他們也不再屬於父母親,
該學習自己獨力面對現實。
不過話說回來,
雖然說是要勇於接納雅言,
發文流沿用詞還是得斟酌一嚇得比較好,
盡量不要使用容易犯怒的詞與。
各位的激勵越真誠,才能使這裡的創意越豐富。
謝卸!
對!我是借用了羅琳筆下的名字去寫,首先,我不是先例,您們自己上網查閱,借用“戈德里克”、“薩拉查”創作的人多得無法計數,他們同樣寫,同樣讓這兩孩子過著不同的人生。
縱使如此,我想我仍有權保護他們,我期望能以戈迪和薩爾傳達我的想法給讀者,既然我所傳達的,是這兩孩子的“戀愛”那我亦明白我的文字表露必須更容易寫出我想寫的。
您說要我將他們當作不再屬於我,很抱歉,我做不到!名字,是別人的,這我打從開始便很明白,但是!他們的性格、動作甚至想法都是我所創造,我不想過度保護他們,我只是期願他們能得相等的尊重!
您問那些哈利迷會怎樣想?我說過,以他兩創作的人多得無法計數,甚至還有許多不同的組合,想知道他們怎麼想?我現在發表在此,若哪天哪位“哈利迷”出了聲,您就能知道他們怎樣想了。
最後,既然大部分人硬是認為這樣的關係是“戀愛”那,請您們給予祝福,或者,什麼都別做!
我覺得錯字還好啦。每個人多少都有失誤的時候啊
那樣子好呀!我也可以將戈德里克跟薩拉查塑造成我想要塑造的形象,例如讓他們不再是...十七樓的彭勇我並不 狗從您的想法...人家做過的你也跟著去做 少了自己的創見那樣子我並不同意 不是對與錯的問題 而是原則問題 董嗎 ... 有個想法要告訴十八樓朋友 我也好想拿作者這些文章裡的人物改造以後 我當然也可以愛他們 因為他們完全依照我的形象被創造出來的 所以上帝愛是人就是這個道理 誰不愛自己創造出的佼色呢 我支持你 錯字嗎 能免責免啦 雖然我自己也納樣子
Tom:若您想借我筆下人物創作,不勝感謝,這是我的榮幸。
再度聲明,戈德里克和薩拉查,不是同性戀、不需要戀愛!說到這,相信與否,在於您們的心看見什麼。
還有,除戈德里克與薩拉查是以羅琳所創之名而寫,其餘的:特列寧、奧多、席安、葛拉尼、加西亞都是我自己所創,請別將他們一同拖入此事。
我愛這些孩子,縱然部分名字非我所創,但他們的性格、想法甚至一切的一切都是我所想所思所寫,難道非我所有?
作者大!您的筆下的那兩位分明就是向情侶啊!應該不是說看官們想歪霍亂想!作者就把這兩人塑造的很明顯了部室!
好!好樣的!老子三番兩次解釋敢情你是聽不懂是不!告訴你,情侶也沒礙著你,他們不跟你姓,所以不用你操這個心!
今天就算我讓他們吻了還是什麼也不用你掛心!寫的人不是你,我要真讓他們成情侶,你要不來做他們的證婚人,榮幸不!
個人認為寫的好的小說就是要讓自己的想法能傳達給讀者。作者大的想法如何大家並不清楚,但是大家會誤解,那就要請作者大載多多努力鍛練文筆能力了。
也有可能,問題不在作者的文筆,而在讀者的刻板印象。
如果有人看到男孩玩洋娃娃就說他娘娘腔,看到同性朋友牽手擁抱只想到他們是同性戀,那他對戈迪和薩爾的看法不言可知。
被這樣的讀者誤解,又有什麼好惋惜呢?
不是「大家誤解」,而是「個人看法」。我覺得作者要表達的未必是讀者能領會的,但那又有何妨?金庸寫武俠、倪匡寫科幻、甚至哈利裡頭的內容,部也有被讀者另外改造成一體的嗎?我絕得不必太在意那些的。也許作者它老人家有自己想說的話,透過各種象徵表達,旦旦讀者能有自己的想法也是好的。如同上帝創造人類,也未必都要人類按照祂的意指刑事,祂給人類有自由創作的機會,甚至能決定自己的未來。不過我想順便告訴作者,真的不用太位讀者的想法兒給出太多的辯解,誤解也罷、喜歡不喜歡也好,我覺得金庸說的很棒,只要願意看你寫的小說的,就已經是跟你的作品連結,至於讀者怎樣響怎樣批評,由得人家去吧?甚至於作者也可以跳出那是自己創造的框架,所以前面我說,創造他們未必只能有勇他們,也可以讓自己站在讀者立場思危如果自己是那些人士不是會怎樣響?
好!那就這樣拍板!戈迪和薩爾結果如何我自己定奪!不在意,我就由他們放水流,這樣行不!他們不和你們姓,所以不用操心結果如何會敗壞你們名聲什麼的。
24樓的看倌,請不用掛心,他們結果如何不會讓你少什麼。我自己的能力我很清楚,表達得不足明白是我的疏失,但戈迪和薩爾可不是讓你這麼折騰!
26樓的看倌,很抱歉,我有我自己的堅持,沒什麼可說,言避!
我謝謝所有繼續讀著這故事的人們,放水流歸放水流,以後我必會謹慎,將我的想法盡力完整地傳達給讀者。該解釋的我亦解釋,信不信,由著你們自己去定!
閱讀文章〈『[HP同人]織頌者(3)』〉 ---點閱次數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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