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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球也好長一段時間了,不過有些規則我卻還不清楚,以下節路幾段,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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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防守球員不足時
• 一隊在界線內必須有六名球員防守,距離至少要離本壘板40呎。每隊可自行決定防守球員的位置。如果在比賽期間一球隊不能湊足6名防守球員,他們可以5名球員出賽。但少掉的這名球員仍必須列在打擊名單中,當輪到這名球員打擊時則自動出局。
2. 球員輪替
• 球員之替換可無限制行之;但一旦一名球員替換另一名時,他必須待滿一整局或六人出局。被替換的球員必須在一整局或六人出局後,才能再進場比賽。
• 當12分規則生效後,替換球員只有在三人出局後才能進場比賽。
3. 防守球員與打者相撞時
• 如果防守球員與打者相撞時,裁判有權判決安全上壘或出局。在正常情況下,如果碰撞發生在界外區時,打者將被判定得分。如果在界內碰撞時,跑者會被判出局。
4. 出局與防守
• 當球被防守球員接住同時,跑者抵達壘柱,裁判應判跑者出局。
• 如果防守球員接到飛球,進攻隊伍自動成為三出局,開始守備。
• 如果被擊球在空中飛行超過180呎,而跑者成功跑對壘時,此打擊得到2分。
5. 投球
• 投球線必須在本壘板前20呎處。投手投出球時必須有一腳踏在投球線上。
上面一直說不能穿丁鞋
不知在美國是否的確是如此
一直很想知道 這也是我一直沒去買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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